晚近美國經濟好轉,許多成長快、市值高的企業都是靠技術和經營模式創新成功,包括蘋果(Apple Inc.)、谷歌(Google)、高通(Qualacomm)和臉書(Facebook)等等,企業運用創業的方法進行「破壞式創新」成為管理學近來熱門的議題。政府充分了解創新對台灣的重要性,國科會和新進成立的國家發展委員會也都將創新創業列為重要策略。我期望企業決策者擅用這個機會,在企業內部提倡創業,或者增加與學校產學合作,藉以發掘新的成長機會,並培養創業家。而創業家所應具備的特質或條件,也就是英文Entrepreneurship已經是管理學院普遍教授的課程。
Entrepreneurship=創業家精神而已?
Entrepreneurship這個名詞,在台灣絕大多數的書籍文章中皆翻譯為「創業精神」或「創業家精神」,往往誤導了許多人的思維。由於使用已經很普及,很難再有機會導正。
比較常閱讀這方面英文書籍文章的人都知道:Entrepreneurship原意是指「創業家或企業家的本事」,也就是具備興辦事業的本領或條件。在類似帶有-ship的英文字詞中,例如leadership、ownership或membership都是指具有某中身份的資格、條件或特質,與精神並無關係,唯讀創業家所該具備的我們約定成俗地翻譯為「創業家精神」,讓一般人誤以為只要有這種精神,努力拼命就有機會創業成功。
這種情形如同小學生參加運動會,老師、家長為了鼓勵運動,即使比賽成績不夠好,只要孩童盡自己之力去參賽,有可能會得到「運動家精神獎」。這種鼓勵有時也會激勵孩童下次苦練得到進步,但未必構成得勝的條件。我們培養傑出的比賽選手,運動精神當然必須具備,但是許多先天和後天的條件比運動精神更為重要。
一個組織或企業要培養夠好的創業家,首先要探討成為創業家該具備的特質和條件,根據我教學和輔導新公司的經驗,成功的創業家至少要具備以下的能力:一個組織或企業要培養夠好的創業家,首先要探討成為創業家該具備的特質和條件,根據我教學和輔導新公司的經驗,成功的創業家至少要具備以下的能力:
台灣政府和學校現在已經很積極培養創業環境,許多學校成立育成中心和創業學程,是一個好的開始。在培育創業人才上我們一定要向創業先進的國家地區學習,要參考早期工業化時我們借用管理教育加快學習速度的經驗,特別是像矽谷這種創業環境一流的地區取經,為了讓人才有快速發揮所長的機會,資金的提供也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我曾協助玉山科技協會在矽谷舉辦一場論壇,請到當地傑出的創業家和創投加演講和座談,與會者中許多台灣的科技領導者都同意我們應該加快建立創業和創新的生態系統。那場盛會也請到行政院科技顧問,也是史丹福研究院執行長Dr.Curtis Carlson擔任演講貴賓,他十分熱情地分享矽谷的經驗。矽谷一年出口科技產品金額達400億美元,占加州總出口值四成。即使這五年來金融風暴席捲全球,矽谷的新創事業成績仍傲視全球,令人敬佩。
我謹摘錄Carlson博士投影片的一段內容如下:「培育一個創新型經濟,必需考慮各個方面,舉例而言,從創業資金的角度上來看,如果沒有包括參與最早期投資的天使投資人(angel investor)、後期的創投家去承擔風險,為新創企業提供各個發展時期所需要的資金,創新是不會成功的。 創新,必須要有一個完整的創新生態系統 (complete innovation ecosystem)。Dr. Carlson開玩笑說,我們需要兩個好朋友來幫助我們成功,一個朋友是要能創造出一個完整的創新生態系統 (complete innovation ecosystem),另一個朋友要能去好好的執行 (implementation)。如果有了這兩個好朋友的幫忙,所有人乃至於這個國家與社會都能夠得利。」
成功的企業在到達一定規模後,往往會建立一個生態環境和機制,鼓勵內部創業,他們讓年輕的工程師或具創新能力的年輕主管嘗試興辦新的事業。從資金和其他方面給予協助,期望新事業成功茁壯,成為下一階段成長的引擎。內部創業十分成功的3M、HP和Google等公司給予優秀科學家和技術人員很大的空間和彈性,也願意提供類似創投的種子資金,並且容忍錯誤和失敗,由於他們所建立的組織文化,使內部創業家不斷出現,形成一個長期成長的模式。
寄望國家和企業的領導者朝著創造新格局的方向去努力,讓台灣的創新生態更為進步完備,企業鼓勵內部創業,學校也積極培養未來的創業家。
本文同步刊載於《台大校友雙月刊》